问题 | 买卖合同能约定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间吗 |
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可以自己约定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享有。因为买卖合同是指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受人的目的是支付价款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目的是让与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取得价款。所以,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实现。一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于买方,买方拒付价款或者遭遇破产,卖方就将受到巨大的损失。除非卖方保留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在标的物上设定了某种担保权益。否则,一旦买方在付款前破产,卖方就只能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其所得可能会大大少于应收的价款。《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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