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 那么,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生育津贴?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二、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三、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四、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五、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在申请生育津贴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二、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三、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四、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五、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以上就是关于生育津贴申请的相关内容了,对此,你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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