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既遂就是犯罪自首吗 |
释义 | 得逞不是犯罪既遂。得逞是指行为人的犯罪目的已达到,而犯罪既遂是指犯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等均已符合,即罪犯的行为和主观心理等已经符合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一、共同犯罪未遂的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未遂: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二、强奸未遂怎么定义,强奸未遂的标准是什么?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对未遂犯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三、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如下: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只要行为人出于营利目的实施出售出入境证件行为,犯罪既属既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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