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首后又犯罪其自首成立。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如果前罪已经投案后又如实供述了,只要后期对前罪的供述前后保持一致,对前罪来说自首的行为已经完成。 后再犯罪,不影响前罪自首的成立,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说明自首后不能犯其他罪名。 一、投案和自首的区别是什么 投案和自首的区别是: 1、投案是自行前往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报告作案情况听候处理; 2、自首是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二、自首的定义是什么?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向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供述自己的罪行,以下几点可以认定为自首: 1、犯罪后主动报案,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解释了自己的罪行; 2、明知他人报案并在现场等待,逮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在一般调查询问时仍主动说明自己的罪行的; 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行政措施的,主动向执行机关说明尚未掌握的犯罪行为; 5、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三、如何区分自首及坦白? 从所供述的罪行是否已被司法机关掌握、是否自动投案来区分坦白与自首。坦白,一般是指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坦白与自首的关键区别在于所供述的罪行是否已被司法机关掌握,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本人罪行的,是坦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