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罪中的公私财物既包括狭义财务也包括财产性利益 |
释义 | 侵犯财产罪中的“财物”,不仅指狭义的财物,即有体物与无体物,还包括财产性利益,即指狭义财物之外的具有财产价值(能够转化或者折算为货币)的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的利益,如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劳务、债务免除等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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