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录音、录像或照片如何处理当事人对其真实性的质疑?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法律上,录音、录像或照片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在使用时需要注意其真实性。如果当事人对录音、录像或照片的真实性产生质疑,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首先,应当考虑录音、录像或照片的来源和内容。如果录音、录像或照片是由当事人自行提供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原始录音、录像或照片,以确保其真实性。如果录音、录像或照片是由第三方提供的,可以要求该第三方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证据。 其次,应当考虑录音、录像或照片的权威性。如果录音、录像或照片是由官方机构、公证处或律师所等权威机构制作的,可以认为其真实性较高。如果录音、录像或照片是由一般公众或非权威机构制作的,需要进一步核实其真实性。 最后,如果当事人仍对录音、录像或照片的真实性存在质疑,可以通过法院的调查取证程序获取更多的证据,以证明其真实性或反驳其真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对提交的证据有异议的,由人民法院核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三条:当事人对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的,有权提出质证。 法院对质证的证据,应当依法加以审查,有必要的,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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