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怎么样认定 |
释义 |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并非从侵权行为终结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应在六十日内作出,并对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法律分析 结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解析: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即是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因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不应从侵权行为终结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拓展延伸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认定方式及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认定方式及相关法律规定是劳动法领域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争议的发生日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争议的具体日期。具体的认定方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考虑争议的性质和内容,是否属于劳动法涉及的范畴;其次,要考虑争议的具体事件和行为,是否已经触发了劳动法的适用条件;最后,要参考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通知书等,来确定争议的具体发生日期。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一旦劳动争议发生,双方应积极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并可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认定方式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认定方式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劳动法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争议的具体日期。通过考虑争议的性质和内容、具体事件和行为,以及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可以确定争议的发生日期。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积极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并可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正确认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二条 工会会同用人单位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单位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参加职业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推进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和劳动保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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