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迁出户口需要本人去吗 |
释义 | 离婚后,女方想迁出户口,不一定非要本人亲自去办的,可以以出具给委托人一份全权委托书,将离婚判决书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给委托人,委托其办理。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一、如何办理未婚证明 1、办理机构。未婚证明的开具机构是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2、办理手续。未婚证明包括了未婚,离异,丧偶三种未婚的状况。因此,办理未婚证明的手续也要分为三种。 (1)、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3、办理主体。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需当事人亲自到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二、离婚后女方把我户口本拿走了 按照有关规章规定,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即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本户口本,或一方迁出另办一本户口本。只要女方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派出所就会为女方办理分户手续,颁发一本新的以女方为户主的《户口本》,原《户口本》如果作废,则同时为男方办理一本新的《户口本》,如果不作废就在原《户口本》上女方一页上加盖“已迁出”字样即可。这是说女方户籍仍在原地也就是老户口本上登记地的情况,如果女方回娘家或去了其他地方,则可到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落户,申请落户必须持有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证)、离婚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本人身份证等,如果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即可落户,由落户登记的派出所发给《户口本》 三、未婚证明办理得手续 未婚证明包括对未婚、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等三种婚姻状况进行证明。 1、当事人属于未婚状态的,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 2、属于离婚状态的,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离婚证件原件; 3、属于丧偶状态的,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原配偶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或户口上有标注)。 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需当事人亲自到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其实办理未婚证明只要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就可以到民政局开具了,手续并不是繁杂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十三条第一款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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