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的拆迁房给子女,也写了子女的名字,很多年后可以要回去么 |
释义 | 根据国家限制,拆迁房在5年内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父母仍有权利处置自己的财产,可以要回拆迁房。但如果房产已经过了5年,并且产权已经办理过户,那么现在的房产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父母如果认为女儿不尽赡养义务,可以提供证据起诉女儿,请求法院判决返还给父母所赠与的房产。 法律分析 拆迁房国家限制上市交易,5年内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现在送给你的房产应该还没有过户吧,那么父母仍然有权利处置属于自己的财产,可以要回来不给了,很简单的。好自为之吧。追问可是已经过了5年了,是1994年拆迁,住周转房8年,03年上楼,之后是使用权的房子,需要付房租,县乡政府后给政策,可以买产权,08年买下产权,产权证上写的就是儿女的名字,而且是个人独有。现在女儿不但不尽赡养义务,还要卖房,让老人腾房。以后赡养义务归儿子尽,她不管了,老人不同意,可以要回给女儿的房产吗?追答产权已经办理过户的,现在的房产是女儿的个人财产,父母需要去法院起诉女儿,提供女儿不孝及不尽赡养义务的证据,请求法院判决所赠与给女儿的房产,返还给老人所有拆迁房国家限制上市交易,5年内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现在送给你的房产应该还没有过户吧,那么父母仍然有权利处置属于自己的财产,可以要回来不给了,很简单的。好自为之吧。追问可是已经过了5年了,是1994年拆迁,住周转房8年,03年上楼,之后是使用权的房子,需要付房租,县乡政府后给政策,可以买产权,08年买下产权,产权证上写的就是儿女的名字,而且是个人独有。现在女儿不但不尽赡养义务,还要卖房,让老人腾房。以后赡养义务归儿子尽,她不管了,老人不同意,可以要回给女儿的房产吗?追答产权已经办理过户的,现在的房产是女儿的个人财产,父母需要去法院起诉女儿,提供女儿不孝及不尽赡养义务的证据,请求法院判决所赠与给女儿的房产,返还给老人所有 结语 根据您的描述,房产已经办理过户手续,并且现在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如果父母认为女儿不履行赡养义务,他们可以通过提供证据起诉女儿,并请求法院判决将房产返还给父母。这个过程可能需要法院的判断和决定。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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