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正处是政府单位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类型: 1、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2、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3、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4、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六条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