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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关于共同债权怎样处理
释义
    离婚后共同债权的处理如下:
    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生存方在履行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范围内行使追偿权;
    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双方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平等分配。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没有共同财产的,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法院依然判决;
    3、夫妻死亡的,生存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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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2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