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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省转学回老家读书要什么手续
释义
    外省转学回老家读书需要以下手续:
    1、首先需要准备相应的手续材料,要有外地学校所签发的转学证,小学已经上完的,要有毕业证;
    2、还要在外地学校所在的教育局档案科提取孩子的学籍档案;在外地学校开出转学证并带上;
    3、孩子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簿。外省转学回老家读书的流程是什么
    1、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
    2、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
    3、家长得到“同意转入”后,在转出学校领表、填表、加注意见,并填写一式三联的转学证明书;
    4、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衔接建档报名事宜,转入学校将“同意转入的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5、将审批完整的“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
    6、将“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存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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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2:4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