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借条的名字不符是否能起诉 借条的名字不符是能起诉的,一方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如果是一方故意填写不符的借条名字的,另一方可以以欺诈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借条在法律上多少时间有效 借条的有效期一般是三年。在三年的时效期间内,出借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但是超过三年的,借款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并且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再请求返还。” 借款条的有效期其实就是借款条的诉讼时效,这点在进行诉讼的时候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当事人超过借款条的诉讼时效再起诉的话,那么就会丧失胜诉权。 1.借款条的有效期要看借款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 2.借款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两年。 3.借款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 4.借款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三、借条起诉多久能判决 借条起诉多久能判决,需要看具体的情况。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法院应该在6个月内审结,如果是一审简易程序的,应该在3个月内审结。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