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原宅基地和土地都是归集体所有,如果自己户口已经迁走,集体有权处置这些土地资产。但是宅基地上自己建设的房屋,是永远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只要房屋不自然倒塌损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权破坏你的私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