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形集体组织可以收回土地 |
释义 |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原批准用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收回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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