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案件上诉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在离婚诉讼案件当中,如果一方或双方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的,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对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必须在收到判决书后十五日内提起,对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必须在收到裁定书后十日内提起。提交离婚上诉状,可以向一审法院提起,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就工作便利性考虑,一般是向一审法院提交上诉状。在提起上诉时,必须提交书面的上诉状。上诉状应写明具体的上诉请求,在上诉理由部分,上诉人应当就自己认为的一审裁判文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分析,并写上具体的法律依据。法院在收到不服一审判决的当事人提交的上诉状后,会开具缴交上诉费用的通知书。上诉人应在接到法院缴交上诉费用的通知后7日内,缴交上诉费用。二审法院在立案后,会通知具体的开庭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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