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养子女也有代位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表其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被继承人的子女,即被代位人,包括有继承权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不但被继承人收养的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继承人收养的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