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解决同学欠债问题的方法
释义
    如何追回同学欠款:1)通过电话、短信、亲访、律师催收;2)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需在3年内提起诉讼,需准备身份信息、起诉书、证据,支付诉讼费;3)债务应清偿,可协商分期还款或强制执行;4)如恶意不还,可申请支付令或起诉并请求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同学欠债不还的,出借人可通过下列方式追回借款:
    1、通过电话、短信、亲自到对方家里、委托律师等进行催收。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2、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3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3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具体流程如下:
    (1)准备双方身份信息,写好起诉书;起诉好需要写明诉讼请求,证据与理由,起诉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进行,不然会丧失胜诉权;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诉讼费由原告垫付,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3、债务应当清偿,债务人不履行清偿义务的处理具体如下:
    (1)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或者是延期偿还。如果同学是暂时无力偿还的,此种情况下,可协商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另外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起诉欠款人需要的资料如下:
    (1)起诉状,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身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借款合同等;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5)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4、如果对方是恶意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经判决后仍不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结语
    通过电话、短信、亲自到对方家里、委托律师等方式进行催收,是追回借款的常见途径。如果借款人仍未归还借款,出借人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起诉时效为3年,超过时效法院将不予受理。起诉需准备双方身份信息、起诉书及相关证据,交纳诉讼费后法院将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债务应当清偿,如债务人无力偿还,可协商分期或延期偿还;如有能力却拒不偿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私人借款时应慎重,了解对方资信情况,尽量提供担保或抵押以减少风险。起诉欠款人需准备起诉状、身份证明、债务关系证据、计算清单及已偿还证据。对于恶意不还的情况,当事人可申请支付令或起诉,并经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9 14: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