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是给予财政补助。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6层及以上多业主(10个及以上)无电梯国有土地性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项目;每加装一台电梯财政补助10万元。申请人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向所属镇(街)提出书面申请,镇(街)核实同意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经费拨付至加装电梯申请人指定账户。二是提供业务支持。相关职能部门、镇(街)安排专业人员,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给予业务指导。在保证安全、消防底线的基础上,尊重客观事实,因地制宜,合理解决电梯物理空间问题。创新思路,切实提高效率,制定了加装电梯的工作流程图,每阶段的步骤和所需材料以图表的形式列出,方便群众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压缩审批时间。加装电梯方案审查由原10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原11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共节省7个工作日。 拓展资料: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业主之间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第五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听取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并应当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