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偿合同撤销权需要满足哪些要件? |
释义 | 无偿合同撤销权要件:债权人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人签订有害于债权实现的无偿合同,撤销权仅限于债权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高价受让财产或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分析 无偿合同撤销权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签订了无偿处分财产的合同; 3、债务人签订无偿合同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撤销的财产处分行为的范围也只能及于债权的范围。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拓展延伸 无偿合同撤销的法律要件及适用条件 无偿合同撤销的法律要件及适用条件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当一方在无偿合同中存在欺诈、错误、胁迫等违法行为时,另一方可以行使撤销权。要使无偿合同撤销生效,需要满足以下要件:一是存在无效合同的事实,即欺诈、错误、胁迫等违法行为的存在;二是违法行为的主观恶意,即违法行为是有意为之;三是违法行为与合同的成立有因果关系,即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了合同的成立;四是撤销请求的时效性,即在法定时限内提出撤销请求。此外,适用条件包括合同性质、合同对象、合同目的等方面的限制。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具体案件的情况,要件和适用条件可能会有所差异。 结语 无偿合同撤销权的要件包括:债权人拥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人签订了无偿处分财产的合同,该合同对债权的实现有害,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限于债权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无偿合同撤销的生效还需满足违法行为的主观恶意、因果关系、撤销请求的时效性等适用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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