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及商标法律保护体系存在哪些缺陷? |
释义 | 商标法律保护体系存在的缺陷: 1、驰名商标的概念界定不符合《巴黎公约》的宗旨; 2、确立了驰名商标的“主动认定为主,被动保护为辅”原则; 3、“主动认定”的模式不能解决驰名商标的时间性和空间性的问题。 一、认定驰名商标应当提交什么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证明主体资格的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证明该商标符合认定标准的材料。驰名商标标准为,该商标应当具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应当具有一定的知晓程度、使用的持续时间应当达到一定期限等; 3、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书; 4、申请驰名商标的其他材料。 二、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原则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原则如下: 1、被动原则:即必须由企业主动提出申请。 2、个案原则:即企业就一个商标案件提出申请,认定机关根据企业商标是否符合《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要求,成熟一件,认定一件。 3、客观驰名原则:即在一定范围内客观驰名。 三、一级驰名商标有什么要求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七条,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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