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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聘用制干部解聘规定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一)聘用制干部在聘期内不能履行合同的;
    (二)由于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六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三)违法乱纪和失职、渎职情况严重的;
    (四)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聘用制干部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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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