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儿童跌倒并在购物中心受伤,并且购物中心本身有过错,由于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未能履行其确保安全的职责并造成他人伤害,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孩子的监护人没有得到足够的监督,并且对损害有过错,则可以减少侵权人的责任。 一、以及孩子犯错监护人有没有责任 孩子犯错监护人有责任。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高空坠物致人伤亡侵权责任怎样认定 高空坠物属于一般民事侵权,应当由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三、十周岁儿童打伤他人,谁承担侵权责任 十周岁儿童打伤他人的,由该儿童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十周岁的儿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十周岁儿童打伤他人的,由该儿童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