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断绝关系后还需要赡养吗 |
释义 | 一、公证断绝关系后还需要赡养吗 1、法律不允许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断绝关系,所以即使父母与子女断绝关系了,仍需要赡养父母。但如果是养子女与养父母通过合法的程序解除收养关系了,则养子女不需要再赡养养父母了,因为他们之间的拟制血亲关系已经解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办公证应提供证明的材料有: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若是单位办公证应提供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 3、代理人代办公证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4、还应按申办的公证种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例如,出生公证、亲属关系公证须提交或单位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