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预约取号: 申请人可以备齐所需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取号,也可以添加微信公众号“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预约申请。 2.申请受理: 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前到预约的受理点取号后,在业务受理窗口提出受理申请。 3.申请及申请委托: 1)申请人申请不动产登记时,申请人为境内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自然人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代理人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也可以到所在区域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当面委托,并拍照存根。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不动产登记,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申请,法定代表人不能申请的,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也可以到所在区域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当面委托,并拍照存根; 2)填写材料: 由工作人员指导在受理窗口填写相关材料:正式流程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记录,简易流程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询问记录受理人员审核当事人所提交的材料; 3)材料审核: 受理人员审核当事人所提交的材料,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4.领取凭证: 受理人员受理完毕,给当事人出具受理凭证,缴费通知书。 5.缴费: 申请人在预约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定的日期内缴费。 6.领取证书: 申请人在预约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定的办结工作日后领取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