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快递丢失的赔偿方法如下:如果快递保价的,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如果快件未保价,将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快递又称速递或快运,是指物流企业(含货运代理) 通过自身的独立网络或以联营合作(即联网)的方式,将用户委托的文件或包裹,快捷而安全地从发件人送达收件人的门到门(手递手)的新型运输方式。 快件损毁赔偿应主要包括: 1完全损毁,指快件价值完全丧失,参照快件丢失赔偿的规定执行; 2部分损毁,指快件价值部分丧失,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 3内件不符赔偿应主要包括: 内件品名与寄件人填写品名不符,按照完全损毁赔偿; 内件品名相同,数量和重量不符,按照部分损毁赔偿。”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快递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