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申请的 公租房 之后可以获得一年的使用时间,而且长期达到标准的理论上可以一直使用下去,但是要申请公租房,还必须满足条件,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 法律知识 , 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内容作为参考。 一、 贵港 市 公租房申请 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现执行标准为13平方米);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农村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现执行标准为13平方米);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现执行标准为13平方米); 3.自大中专院校毕业次月起计算不满五年。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并工作;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现执行标准为13平方米); 3.在申请当月前三个月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5年(含外地 社保 转入年限)。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实物配租或者货币补贴: 1、 常住户口 登记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现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人均年收入执行标准是16608元); 3、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4、无自有汽车,无商业、仓储、办公等用房。 申请人单身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三十五周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以家庭为单位 一个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主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与主申请人具有法定的 赡养 、 扶养 、 抚养 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需要与主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主申请人的申请经受理机构受理后,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又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不予受理;与主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已经与主申请人共同申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又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不予受理,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应当和与其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 监护人 作为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没有上述监护人的,可以由其他监护人代为申请。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1.正在享受住房保障的; 2.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已经受理的; 3.按照有关规定被限制申请资格的。 二、贵港市公租房申请材料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后进行配租。申请公共租赁房,应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五项资料须备齐: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 身份证 或 户口 簿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 收入证明 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申请公租房的时候,应该满足的条件在文中已经给出了,现在很多的地区,对于公租房又有新的规定,在居住时间达到一定标准的时候还可以购买,如果您还有相关的 法律咨询 可以致电 在线律师 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