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裁决书的执行情况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解决了级别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仲裁裁决书的执行的具体情况 首先、国内仲裁裁决书属于其他法律文书的范畴。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6条;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综上所述,您可以向对方当事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哪些情况中止执行仲裁裁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规定,中止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执行是申请人的权利。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是申请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如果延期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其意见,裁定中止执行。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异议的。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将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执行人员经审查认为执行异议确有理由的,为避免执行错误,应裁定中止执行。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等待继承期间,应中止执行。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后,继续进行执行程序。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作为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情况,应暂时停止执行,等待它的权利义务承受人享受权利或者承担义务。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况。 仲裁裁决书的生效时效 根据《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当事人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仲裁裁决书执行时效,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如何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 写作格式 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写作格式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人:申请撤销事项:事实与理由:证据:此致xx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附:1.本申请书副本份;2.xx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份;3.证据件。2.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实例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人:XX市XX公司法定代表人:蒋XX,经理地址:XX市XX区XX街X号申请撤销事项:申请人不服xx仲裁委员会(1999)x仲字第x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申请贵院依法撤销该裁决书。事实与理由:1999年3月24日,申请人与xx市xx成套设备公司签订了总价值为1800万元的机械配件购销合同,后因设备公司不按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数量供货,双方发生纠纷。从合同的签订到合同的履行,申请人与该设备公司之间虽就仲裁问题进行过商洽,但一直没能达成协议。1999年5月30日,该公司谎称曾有口头协议向Xx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而xx仲裁委员会则越权裁决。为此,我公司提出上述申请,请依法审理。此致xx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XX市XX公司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涉外仲裁裁决执行权归谁 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是下设在中国国际商会的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委员会。这两个机构是民间性质的组织。由于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民间性质,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只有裁决权,而没有执行权。执行权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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