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交易违约金赔偿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需双方协商确定,不一定完全按合同执行。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可约定滞纳金,但只有严重违约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违约金不得高于实际损失的30%,低于实际损失可要求赔偿。违约金是补偿而非惩罚。 法律分析 1、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一般为总房价的20%。但是违约金具体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2、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进行违约责任追究。但是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3、违约金的执行不一定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民法典》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一般合同违约金不得高于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 拓展延伸 二手房交易中的违约金赔偿规定及其适用范围 二手房交易中的违约金赔偿规定是指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交易无法完成时,另一方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是根据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确定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买方违约、卖方违约、中介机构违约等情况。具体的违约金金额和违约责任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也可以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违约金赔偿规定的存在有助于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房交易的顺利进行。 结语 违约金在二手房交易中起到了重要的赔偿作用,但具体数额应由双方协商确定。滞纳金则主要用于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的违约责任追究。根据《民法典》,违约金应当是一种补偿而非惩罚,因此可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调整。一般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低于实际损失时,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金赔偿规定的存在有助于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房交易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