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交通事故当事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时限 |
释义 | 交通事故当事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时限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因此,因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致残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一年。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二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分别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哪些证据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发生后,受害人提起上诉讼应该准备哪些证据呢?主要需要准备:因果关系证明、医院诊断书、赔偿费用证明等证据。 一方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人身损害,受害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法伤害人赔偿损害的案件,就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提起此类诉讼,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 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 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 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 5.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 6.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而被告主要是提供反驳原告事实和理由的证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对人的身体造成一定的损害而所要的赔偿,需要准备充足的证据才能索要赔偿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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