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写了借条不还起诉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写了借条不还起诉要哪些材料 借钱不还起诉所需材料如下: 1、借据、收据、欠条、付款凭证等证据; 2、向人民法院起诉时需要递交的起诉状、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人民法院受理后,等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 3、判决书生效后,等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不履行的,可以让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朋友借钱不还起诉流程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二、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三、欠钱不还起诉后满足什么条件法院才会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欠钱不还的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第三十二条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总的来说,债权人不能空口无凭地向人民法院起诉,除了民事诉讼状之外,必须要收集跟诉讼状中事实和理由相融合的证据,证据不够充分的,人民法院无法支持原告的诉求,法院立案后,被告方也需要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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