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过期产品处罚规定如下: 1、一般情况下,按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计算罚款的; 2、违反法律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是禁止销售的,经营者负有不向消费者出售这种食品的法定义务,并且应该熟知所销售的每种食品的最后期限,在食品过期后仍予销售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在超市买到过期的食品,可以要求经营者增加赔偿,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按照,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赔偿额不足伍佰元的,按五百元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