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个税可以扣除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费用,每个月可以扣除1000元。可以选择从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每月扣除1000元,也可以双方每月各扣500元的方式扣除。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百分之百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百分之五十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