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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住宅土地使用税免税规定是怎样的
释义
    一、现行的免税规定主要有: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些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
    (2)市政街道、广场、绿化用地等公共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为发展农、林、牧、渔业生产和鼓励整治土地,改造废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纳城镇土地使用税5至10年,具体免税期限由各地自定。
    (4)为体现国家产业倾斜政策,支持重点产业的发展,国家对核能、电力、煤炭等能源开发用地,民航、港口、铁路等交通设施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特点,划分了征免税界限,给予了政策性减免照顾。
    除上述免税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因难,需要定期减免税的,由省级财政税务机关审批,或审核后上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二、哪些房屋买卖可减免税费
    1、本市城镇居民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售后公房,并首次转让。
    2、卖出的房子属于动拆迁安置房屋。
    3、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的符合本市公布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4、个人将超过5年的符合本市公布的非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差额征收营业税。
    买房时减免契税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本市城镇居民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售后公房,首次转让并在一年内买进一套房屋可以减免相应的契税。
    2、动拆迁属于货币补偿(动拆迁在前、购房在后),根据动拆迁协议上的动拆迁补偿款可以减免相应的契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注: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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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6: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