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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州涉外案件管辖法院
释义
    

法律主观:
    


    中级 人民法院管辖 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可见,确实是只有重大的涉外案件才归中院管,具体的标准,主要是看标的、影响。各地法院都有自己的标准。另 没有身份证 或者身份证号码不准确并不一定导致撤销案件。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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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9 22: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