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有权拒绝春节值班吗 |
释义 | 春节属于法定节假日,员工有权利拒绝春节值班。如果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值班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前往劳动部门或者拨打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都是可以的。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并且,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如果以员工拒绝加班为由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加班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那么,公司法定节假日不给工资,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定假日不给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单位拒付法定节假日工资的,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和加班的工资。 综上所述,公司法定节假日不给工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和工资,希望以上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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