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起诉可以申请房屋拍卖吗 |
释义 | 法院可拍卖欠债人的房屋以偿还债务,但若为其唯一住所则只能查封。如无其他住所,可拍卖。行动建议:起诉状正本及副本、当事人身份证明、法院管辖权证据。 法律分析 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房屋。 1、欠债不还的,法院可以拍卖房屋,以拍卖款来偿还欠款。如果该房子是欠款人的家庭唯一居住用房的,法院只能查封,不能拍卖。 2、欠款人没有其他房子或者其他依据居住的,法院不能拍卖。有其他住所居住的,可以拍卖。 行动建议: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法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拓展延伸 债务纠纷:欠钱不还,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债务纠纷中,如果借款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首先,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欠债人,提起诉讼,要求追回债务。法院会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欠债人偿还债务。如果欠债人仍然不履行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措施追回债务。另外,债权人还可以申请对欠债人的房屋进行拍卖,以偿还债务。这需要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满足相关法定条件。法院会依法审查,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批准房屋拍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债务纠纷可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但在操作过程中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 结语 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可以通过法院申请拍卖房屋来追回欠款。如果该房屋是欠款人的家庭唯一居住用房,法院只能查封,不能拍卖。债权人在采取行动前应准备好起诉状、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和法院管辖权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债务纠纷可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但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五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六条不动产、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四条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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