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通过什么方式 |
释义 | 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其他符合保密要求的方式进行。这也是为了加强保护国家秘密向外泄露的重要措施。若是携带外出,也要符合国家保密的规定,并采取可靠的保密措施。 一、国家秘密会由什么机关规定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制定。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关于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范围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机关、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定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培训和检查,接受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机关、单位或者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需要满足的条件: 1、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2、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3、客体是国家保密制度; 4、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 三、国家秘密确定的程序 第一,定密程序启动于“国家秘密产生的同时”。国家秘密产生的同时,是指国家秘密形成的时间,如涉密数据形成时、涉密文件起草时。国家秘密变更和解除的程序启动于相关工作开始时。 第二,承办人提出定密意见。在国家秘密确定环节,承办人对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采用“对号入座”的方法,先行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在国家秘密载体上做出国家秘密标志,报定密责任人批准。在国家秘密变更和解除环节,承办人对已定密事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保密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拟定国家秘密变更和解除建议,报定密责任人批准。 第三,定密责任人对承办人定密依据是否正确,所拟定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或变更、解除的建议是否准确,所标注的国家秘密标志是否规范完整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意拟定建议的,签字认可;不同意的,直接予以纠正或者退回承办人重新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作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由机关、单位或者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保密审查合格的单位承担,制作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二)收发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编号、登记、签收手续。 (三)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其他符合保密要求的方式进行。 (四)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或者摘录、引用、汇编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按照规定报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戳记,并视同原件进行管理。 (五)保存国家秘密载体的场所、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要求。 (六)维修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由本机关、本单位专门技术人员负责。确需外单位人员维修的,应当由本机关、本单位的人员现场监督;确需在本机关、本单位以外维修的,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七)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外出,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并采取可靠的保密措施;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