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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问法律规定的先予执行要不要担保
释义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受理先予执行申请时,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保全,如果不提供担保的,可以驳回申请。
    原告申请先予执行必须提供担保吗
    原告申请先予执行的,并不是必须提供担保。根据法律规定,在原告申请先予执行时,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只有在法院提出了该要求时,申请人才需要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因为担保收到法院传票不要慌
    因为担保收到法院传票不要慌,积极参与诉讼就可以的。
    如果因为担保收到了法院的传票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进行处理的,如果无法与对方协商的,那么积极参与诉讼就可以的,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的。
    当事人收到法院传票之后要注意以下几点:
    1、法院传票是指由法院统一制作,向案件当事人送达的要求其在指定的时间到法庭参加案件审理的文件。就是告诉当事人开庭时间,开庭地点的通知单,通常也有法院用电话通知当事人到庭开庭的情况;
    2、如果是人工送达,法院工作人员会将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至当事人手中,在核实清楚当事人信息后,会有一个签收的过程;
    3、如果是电话通知一定是人工的方式,并会告知当事人涉及案件的具体情况,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请当事人本人到法院领取传票。接到电话可以及时拨打法院对外公开的电话号码或直接到法院查询。
    所以,收到传票之后,不需要惊慌,按照上述所说的进行处理就可以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申请专利要不要钱
    申请专利需要支付申请费、发明申请审查费、发明申请维持费、复审费和授权后三年的年费,委托代理时,申请人需要交纳代理费。
    对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实行减缓。申请人为单位的,可减缓上述费用的70%,申请人为个人的,可减缓上述费用的85%。
    执行担保是什么
    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就自己的执行能力提供了担保人或者担保的财产,在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已有充分、可靠保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决定予以暂缓执行的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执行担保的目的在于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和避免因强制执行给社会生产和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执行担保怎么处理
    进行执行担保的程序如下:
    1.被执行人主动提出申请。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要想达到延缓执行的目的,应当主动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担保的申请。
    2.移交担保物或办理登记手续。当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时,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移交质物或办理登记手续。
    3.经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在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担保申请后,须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取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
    4.人民法院审查。
    5.人民法院认可。
    
     该内容由 韩运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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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9:3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