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起诉有用的,并且,这是唯一合法的让对方支付抚养费的途径了。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另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也就是说起诉后,可以先向法院申请让被申请方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一、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的数额如何确定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的数额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确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离婚抚养费太高给不起怎么办 离婚抚养费太高给不起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离婚后无法支付抚养费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适当的减少抚养费的比例。一方如果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