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误餐补助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如出差人员外地办事,中午在外就餐,发的误餐补助的情况不需要缴纳个税。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的包括: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个人因故,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如果贵公司向个人支付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是因公出差,按照规定的标准以内取得的,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属于人人有份,福利性质的,以误餐补助名义发放的,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当然,误餐补助需要在一定合理的范围内,否则,仍然可能被税局认为属于发放给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 比如,出差一天误餐补助100元,那么肯定是合理的。但是,如果出差一天给误餐补助1000元,甚至5000元、10000元呢?那肯定是不合理的,税局就会要求交个税的。 另外,出差的误餐补助,还得有统一的标准。比如,某公司规定,一般人员出差,每人每天误餐补助50元;中层人员出差,没人每天80元;公司领导出差,每人每天100元。有了统一标准,那么就不会被认定为工资而交税了。 事业单位误餐补助标准国家规定 一、行政事业单位误餐补助标准 二、单位发的误餐补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