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骨折赔偿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应赔偿相关费用,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还应赔偿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还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分析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拓展延伸 骨折赔偿标准:权益保障与申请流程详解 骨折赔偿标准是指在发生骨折伤害后,受伤者可以获得的经济赔偿金额或其他相关权益的规定。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骨折赔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而言,骨折赔偿标准会考虑受伤程度、治疗费用、康复期间的损失、残疾程度等因素。申请骨折赔偿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报告以及其他证据材料。具体的申请流程可以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进行,一般需要向相关保险公司或责任方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或仲裁。确保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及时申请骨折赔偿是受伤者的合法权利。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对于造成残疾的情况,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对于造成死亡的情况,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骨折赔偿标准根据地区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受伤者应当根据当地的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保护自己的权益,及时申请骨折赔偿是受伤者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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