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定金条款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1、签订定金条款要注意的事项: (1)、是否订立定金条款应由双方约定;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形; (3)、消费者在交付定金前要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 (5)、要防止某些开发商利用定金和滥用定金条款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一、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哪个不能退 1、一般原则是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 2、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 (1)给付定金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2)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3)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4)约定双倍返还定金。 目前我国在我国的法律上,订金这个概念是不明确的,但在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简单来说就是,你订金给对方再多,即使你违约了,对方也要退还给你,所以如果是签订的协议上写的是订金,那么一般钱能要回来。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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