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双方离婚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 1、可以双方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二、不按时给抚养费要怎么做? 不按时给抚养费的,有以下解决方法: 1、当事人双方协商; 2、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对方确实无支付能力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即使离婚,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的判决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