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保释需要多少钱 |
释义 | 我国法律对于监外执行保释,没有固定的标准。假释是不需要去交纳保证金的。监外执行一般是指在监狱外执行刑期的服刑措施。一般在法院判决之后,在交付执行之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去决定。在交付执行之后,由看守所或者是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给省级以上的监狱机关进行批准。 一、监外执行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第二百六十六条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二、怎么判孕妇判拘役? 孕妇被法院判拘役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被判处拘役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拘役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作出;拘役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由监狱或者看守所向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书面申请,请求予以批准。 三、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如下: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 3、不能自理的,暂予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可能存在社会危险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犯罪分子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出具证明文件。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办保外就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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