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产权变更流程及注意事项 |
释义 | 农村房屋产权变更需办理登记,根据《民法典》规定,登记后方有效。申请登记需提交合法文件,勘丈绘图核实房屋信息,产权审查确保合法性。房屋产权包括土地使用权,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用地年限为40年。 法律分析 一、农村房屋产权变更怎么做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带上相关材料,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就可以了。 (一)申请登记 申请登记,是指房产权利人或者代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权利种类和登记种类向登记机关提供合法有效法律文件行为。这一程序主要工作是检验证件和填写申请书、墙界表等。 (二)勘丈绘图 勘丈绘图是对已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房屋,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屋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户平面图,补测或修改房屋平面图(地籍图),为产权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三)产权审查 产权审查,是指以产权、产籍档案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际现行政策、法律和有关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出申请书、墙界表以及其他产权证明,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整个过程。 二、房屋产权是否包含着土地使用权 房屋是在土地是兴建的,所以房屋产权包括土地使用权,而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例如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是7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三、房屋产权年限是几年 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用地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用地年限为40年。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经依法登记方能发生效力。农村房屋产权变更可通过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具体流程包括申请登记、勘丈绘图和产权审查。同时,房屋产权包含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有年限,如住宅用地使用权为7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用地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用地年限为40年。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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