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成都居住证过期应对指南
释义
    如果持居住证的人想要延期或者续办,需要在期满前三十日至期满后十五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办理延期手续。否则,将停止计算连续居住期限。关于续办事宜,可以参考续办居住证应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或者参考原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作废,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法律分析
    一、如果居住证有效期满,持证人必须在期满前三十日至期满后十五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办理延期手续。如果未能按时办理延期手续,将停止计算连续居住期限。
    二、关于续办事宜,可以参考以下建议:
    1、续办居住证,应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
    2、原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作废。
    3、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
    4、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结语
    首先,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满期后需办理延期手续,否则将停止计算连续居住期限。其次,根据第十条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办理签注手续。最后,根据第二条规定,续办居住证应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而原居住证到期后会自动作废。所有申报材料需核对原件,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但拒绝受理、发放;
    (二)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三)利用制作、发放居住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四)将在工作中知悉的居住证持有人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
    (五)篡改居住证信息。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20: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