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人员因工作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医疗的,用药、治疗、康复、助残等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给予报销或者直接支付。但是,该条例并没有规定工伤人员在报销医疗器械费用时是否可以选择自己的医疗器械供应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人员用药、治疗、康复、助残等费用报销或者直接支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治疗的,由用人单位安排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提供医疗器械服务,并接受患者和医疗机构委托的第三方提供的医疗器械服务。” 综上,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工伤人员报销医疗器械费用是否可以选择自己的医疗器械供应商并没有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