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工伤人员因工作造成的医疗、康复、护理费和工伤津贴等费用。医疗器械是工伤治疗中常常使用的物品,属于医疗费用的一部分,因此工伤人员使用的医疗器械费用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下列费用: (一)工伤人员的医疗、康复、护理费用; (二)工伤人员的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死亡赔偿金; (三)工伤人员的生活补贴; (四)支付工伤保险职工伤健康管理、预防和救治费用; (五)管理费用。 2.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劳动者购买公司产品或者限制劳动者购买指定厂家、指定商店的产品。 综上所述,工伤人员使用的医疗器械费用不需要购买保险,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工伤人员购买指定商家的医疗器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