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方先要准备好相关部门盖章的婚姻关系证明,可以到居民社区或者婚姻部门申请,法官在经过审理的过程中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的,只要判决书生效,婚姻关系就结束了。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那么补办结婚证,然后再拿着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